首席律师

李易桐律师 李易桐律师,民革党员,从业近20年,2009年创办黑龙江李易桐律师事务所,连续多年被评为哈尔滨市优秀律师,曾获黑龙江省杰出法学人物、南岗区普法先进个人等殊荣,现任黑龙江省金融法协会常务理事、黑龙江律师协会刑事辩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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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李易桐律师

电话号码:0451-51907555

手机号码:14798000888

邮箱地址:liyitonglawyer@163.com

执业证号:12301200211404535

执业律所:黑龙江李易桐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181号盟科视界9A12层

合同纠纷

委托代理合同

  甲 方:

  乙 方:黑龙江 律师事务所

  甲方与对方当事人

  因 纠纷一案,委托乙方代理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,经双方充分协商,订立如下条款:

  一、代理方式

 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,指派 律师作为甲方代理人,承办甲方所委托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,亦可根据需要指派其他律师办理。

  二、代理费用:

  乙方收取甲方代理费 元(大写: )交通、通讯、打字复印费 元;专家论证等费 元,合计: 元(大写: )

  三、双方的权利义务

  乙方应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,及时开展代理工作,充分发挥律师在诉讼中的作用,积极推进案件进程,随时就案件进展情况及案件可行性论证意见与甲方进行沟通。

  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陈述案件事实,协助提供证据,如甲方捏造事实或擅自终止合同,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关系,代理费不予退还。

  甲方亦应及时就案件出现的新情况与承办人沟通,以便乙方及时掌握,重新制定方案,采取有效措施,以保证甲方利益最大化。

  四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

  案件经调解等方式终结,乙方即已完成代理义务,本合同终止,除有特殊约定外代理费不予退还。合同一方出现违约,本合同终止。

  五、代理权限:1、诉讼代理 2、特别授权

  六、产生的税金由甲方承担。

  七、合同的变更

  经双方协商,合同内容可进行变更,变更的内容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  七、其他约定

  八、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止。

  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
  甲乙双方签字(盖章)

  甲 方: 乙方:黑龙江律师事务所

  电 话: 电 话:

  年 月 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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